传祺4S店承诺绝对是新车,司法鉴定却是事故车

原则上,汽车厂家或者经销商将维修过的汽车/事故车辆以新车形式出售给客户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构成销售欺诈,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符合“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以下宁波陈先生购买的广汽传祺GM8汽车,提车才几天就被鉴定出有碰撞和修复的痕迹,究竟能否符合退一赔三的诉求?

8月15日,宁波陈先生在广汽传祺诚通4S店提走了一辆传祺GM8汽车,落地价20万多元,提车不久陈先生发现车辆有些不对劲,车上有多处划痕,车门A柱附近有锈迹,车辆后部也有凹凸不平的地方。

陈先生怀疑这不是一辆新车,于是将有问题的地方拍照留存,并发给4S店销售,并于第二天把新车开往4S店检查。按照陈先生的说法,4S店给出了“这车绝对是新车,不会有问题”的承诺。

陈先生非常不理解,明明有这么多瑕疵,为什么4S店还说没有任何问题。陈先生决定一查究竟,将车辆开往一家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也让车主十分愤怒的说,“这是一台事故车,撞击过,出过事故的”。

司法鉴定意见显示,该车顶部可见碰撞痕迹,两侧上边梁存留修复痕迹,顶部左侧漆面存留修复痕迹。

现场,宁波天童司法鉴定中心的工作人员还用内窥镜对左侧边梁进行查看,发现部分钢板存在明显的钣金痕迹,原厂新车出来时不可能有这样的现象。

宁波广汽传祺诚通4S店售后经理李经理对此表示,车辆看上去确实有一定的质量瑕疵,但是很负责任的说该车进店后没有做任何的维修。目前已将情况反馈给厂家,需要厂家对出厂、运输等环节进行调查。

4S店售后经理还承诺,新车到店后已经对车辆进行检查,没有发现问题,如果是有问题的车,不会销售给消费者。

最后,广汽传祺4S店这边提出陈先生将车从鉴定中心开往4S店进行检查,全程接受监督,但陈先生觉得不放心,正考虑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刚提的新车发现有碰撞过和修复过痕迹已经是事实,但究竟是谁担责?最终还需要车主与4S店进行协商,或者由法院来判决了。如果“退一赔三”成功,车主将可拿到近60万元的赔偿款。

关键词: 司法鉴定 事故车

责任编辑:yt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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