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推出新政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下一步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的重点措施,对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通知》明确,各地进一步提高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加快放开发用电计划,扩大市场主体范围,积极推进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在发电方面,加快放开煤电,有序推进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分布式发电参与交易,规范推进燃煤自备电厂参与交易。在用户方面,放开所有符合条件的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用户,支持放开年用电量超过500万千瓦时以上的用户,积极支持用电量大的工商业、新兴产业、工业园区、公共服务行业等用户进入市场,2018年,全面放开煤炭、钢铁、有色、建材4个行业用户发用电计划。在售电方面,将履行相关程序的售电企业视同大用户参与交易,鼓励售电公司扩大业务范围,靠降低成本和提供增值服务参与竞争,支持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从事售电业务,积极支持售电公司代理中小用户参与交易。

《通知》提出,结合实际统筹发用电侧放开节奏,明确放开各类发电企业、用户进入市场的时间,明确放开比例,完善准入退出机制。鼓励跨省跨区网对网、网对点交易,对有条件的地区,有序支持点对网、点对点交易,支持清洁能源开展交易。

关键词: 电力 用户

责任编辑:yt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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