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指导意见

近日,浙江省发布《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20年持证残疾儿童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0%。

《意见》要求幼儿园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园,确保学前教育资源中心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并配备适用的玩教具等设施设备,使其具有学习、游戏活动、基本康复训练的功能,满足随园就读残疾儿童需要。建立和完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课程体系,建立科学评估和个别化教育制度,重视加强保育教育常规、设备维护和保养、幼儿安全等管理。同时,学前教育机构要加强与当地医疗、康复机构合作,为残疾儿童提供半日制、小时制、亲子同训等多种形式的早期康复教育服务。

在教师队伍建设上,支持各类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机构优先招录有特殊教育专业背景的教师,要求充分发挥辖区内特殊教育学校的资源优势,积极承担随园就读幼儿园教师培训任务。幼儿园要设专人管理资源中心,聘请经过专门培训、具有特殊教育知识及技能的教师承担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并落实这部分教师特教补贴等相关待遇。

据悉,今后浙江各地将把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工作纳入当地学前教育的整体规划,将适龄残疾儿童入园率列入当地教育督导检查内容,创造条件让更多特殊教育学校尽快开办学前教育部,对申请设立特殊幼儿园的,适当降低办学规模、占地面积、室外活动场地面积等准入门槛。同时,坚持“应收尽收”的原则,加快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的全面普及。

关键词: 残疾儿童 学前教育

责任编辑:yt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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